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炉头师傅考核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佚名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5-31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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炉头师傅考核
  一、因顾客反映食用油、调料过多,从而造成客人不满者,罚2元/次,如客人要求返工,罚5元/次,客人要求退菜,按成本价赔偿一半。
  二、炒菜类、油炸类、炖品类、蒸菜类,因火候不到或过火,而倒致菜食未熟或太烂、太老,烧糊等现象,致使客人反映不满罚款2元/次,如客人要求加工,罚款5元/次,客人要求退菜者,按成本价赔偿。
  三、出品因炉头师傅的加工原因而造成菜食色泽不佳、造型不佳,或过量的汤,致使装盘不美观,不卫生,罚款2元/次,造成退菜则按成本价赔偿。
  四、家常炒菜因炒得过干或过湿,未退罚款2元/次,返工罚款5元/次,退菜则按成本价赔偿。
  五、传统招牌菜未能在色、香、味、形等方面保持传统特色,引起顾客投诉罚款5元/次,(如:色泽较差,有毛、沙子等)。
  六、小菜炒得太老,油汁、汤汁太多等引起顾客投诉罚款2元/次,造成退菜则按成本价赔偿。
  七、开餐高峰期,各餐台加菜,谁的菜谁负责加工,因个人情绪造成加菜太慢,引起客人投诉者,罚款5元/次, 如该菜已退,由相关师傅按成本价赔偿,未分工的加菜由值班师傅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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